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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裁判员职责_田径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tamoadmin 2024-06-03 人已围观

简介1.田径比赛要求2.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3.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田径运动会是现代竞技体育和人们休闲娱乐,运动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走,跑,跳,投掷及全能项目为内容,根据竞赛规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体能,技术,战术,心理等方面的较量,比速度,比高度,比远度。运动强度大,比赛紧张激烈,竞争性强!运动水平的高低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体育整体水平的高低!一,

1.田径比赛要求

2.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

3.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

田径裁判员职责_田径裁判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田径运动会径赛裁判法

田径运动会是现代竞技体育和人们休闲娱乐,运动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走,跑,跳,投掷及全能项目为内容,根据竞赛规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体能,技术,战术,心理等方面的较量,比速度,比高度,比远度。运动强度大,比赛紧张激烈,竞争性强!运动水平的高低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体育整体水平的高低!

一, 田径运动竞赛的组织实施

运动会的组织实施一般分为赛前准备,比赛实施,赛后总结三个阶段

(一) 赛前准备阶段的工作

1, 筹备并成立组委会(办公室也叫秘书处,竞赛处,新闻宣传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外事接待招商处,资格审查处,医疗处等)

2, 制定竞赛计划(1,竞赛目的和名称。2,比赛规模,地点及举办日期3,参赛人员的资格和数额)

3, 制定组织方案和竞赛规程,并发送竞赛规程和报名表

4, 组织报名(大中型运动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初步报名,在赛前3个月截止;第二次是最后报名,赛前1个月截止;小型运动会一般只有1次报名,赛前20天截止)

(二) 比赛实施阶段的工作

1, 确定大会的报到日期(包括各机构人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各参赛队等)

2, 召开各类会议(包括组委会会议,技术会议,裁判员会,领队会等)

3, 开幕前的礼宾活动和开幕式

4, 比赛(根据竞赛规程和规则,按比赛日程组织比赛)

5, 闭幕式

(三) 比赛结束阶段的工作

1, 运动员裁判员离会

2, 竞赛工作总结

3, 整理资料归档

4, 编印,发放比赛成绩册

5, 汇报组织竞赛结果

二,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是进行竞赛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落实组织方案(根据组织方案拟订运动会的名称,目的要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比赛日期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

2, 比赛项目及地点,参加单位及组别,和运动员的实际水平等实际情况而定)

3, 参加比赛办法(包括各个单位可参赛人数男,女;每人可报几项,每项可报几人,以及参加者的资格规定等)

4, 报名办法(报名表的填写方法,报名开始和截止日期,报名资格及身体检查规定等)

5, 计分及奖励办法(说明各项目录取的名额,单项和集体项目,全能和破记录及团体总分的计算方法与奖励方法等)

6, 比赛规则(采用最新田径规则,及规则的补充规定)

7, 注意事项(参加本次运动会的所有教练,领队,工作人员,运动员等都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入场顺序等)

三, 裁判员守则

1, 拥护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心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2, 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 严格旅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4, 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 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结,不搞宗派活动。

6, 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

径赛:

一, 起点

起点裁判工作是关系到各径赛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最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就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径赛运动员合理的,机会均等的起跑,准时开始比赛。

(一)人员设置及工作职责

1, 发令员(执行发令,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 召回发令员

(1) 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时是否符合规则规定

(2) 如遇有运动员起跑时犯规跑出,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该运动员犯规情况。判罚起跑犯规时,以发令员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3) 发令员未鸣枪时,如发现运动员犯规,不能鸣枪召回,可用声音召回。

3, 助理发令员

(1) 从引导处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安排运动员上道,并核对运动员的组次,道次,号码,当采用终点摄影计时时,还应检查小号码。

(2) 起跑时,组织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米的地方排好,并向发令员示意准备就绪。

(3) 监督运动员脱衣上道,并提示服务员列队将运动员的衣物送往赛后控制中心。

(4) 检查运动员“各就位”“预备”动作是否正确;如不符合规则要求,应立即纠正,如符合要求,应立即向发令员举手示意。

(5) 为接力跑第一棒运动员分发接力棒。

(6) 记录犯规运动员,填写起跑犯规情况登记表。

(二)赛前工作

1,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详细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

3,与计时组,终点名次组,进行现场联合实习

4, 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相互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入场时间。

5, 准备好所需用具和表格。

6, 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准备接力棒。

(三)赛中工作

1, 通常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检查布置场地,器材。

2, 布置发令台的原则

(1) 直道径赛项目发令时,发令员站在跑道内侧,起跑线延长线处,助理发令员与发令员相对,召回发令员在起跑线前3米附近,跑道内外处各一名!

(2) 弯道起跑发令时,发令员站在跑道外侧,并能用狭窄的视角就能清楚观察到所有起跑的运动员的位置。召回发令还是一边一个在1道和最外侧道运动员前3米附近处。

3, 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组织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3米处待命。

4, 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后,即发出“各就位”口令

5, 助理发令员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并向发令员举手示意,这时发令员可发出“预备”的口令,待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四) 赛后工作

1, 每单元比赛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2, 全部比赛结束后写出书面材料总结交径赛裁判长

3, 归还所借器材物品

(五) 工作重点和难点

1, 工作要严肃认真,时间观念要强,按大会要求准时发令。

2, 熟悉径赛项目的起点位置,抢道线,接力区。

3, 发令员站位要合理,不论直弯道起跑,应能清楚的看到每名运动员起跑动作和犯规情况,掌握好发令时机。

4, 所需器材和物品有发令台,发令抢,子弹,起跑器8副,接力棒,道次敦,红旗,对讲机,起跑犯规登记表等。

二,计时

计时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准确的计取径赛运动员的比赛时间,确定比赛成绩,在长跑比赛中协助终点裁判组作好记圈工作。

(一) 人员设置与分工

计时长1~2人,计时员10~24人分道比赛时,每3名计时员记取1道运动员成绩,其中1人为组长,计时并负责填写径赛成绩记录卡片。

(二) 工作职责

1, 在计时裁判长的领导下,进行分工,学习,工作实习,并与有关的工作组联系,协调。

2, 研究制定各项目的计时方法,制定工作细则

3, 检查场地器材,列出所需物品清单

4, 审核各计时员记取的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三) 计时员的工作位置

1, 三人一组坐在计时架上,主计时员坐在中间,计时主裁判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2, 计第1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上面的台阶,计第8道的裁判员坐在最下面的台阶。

(四) 赛前工作

计时裁判长:

1, 领导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竞赛规则与规程

2, 根据计时裁判员的工作能力及具体情况,明确分工与职责。

3, 组织计时员进行计时方法的实习,并统一工作方法,制定工作细则。

4, 确定与有关裁判组的分工协作方法等。

5, 准备好所需器材,表格等。

6, 了解场地设置和器材的准备情况。

计时员:

1, 认真学习规则,裁判法和工作细则。

2, 熟悉秒表性能,掌握计时方法。

3, 熟悉成绩记录方法。

4, 提高计时准确性,减少误差,认真实习。

(五) 赛中工作

计时裁判长:

1, 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

2, 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表,无误后分发给各组计时员。

3, 各项比赛开始前3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的比赛项目及顺序。

4, 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铃声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

5, 每项比赛开始前或更换项目后,应立即提示起点烟屏位置

6, 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

7, 每项比赛后迅速收齐成绩记录表,核对后交于终点记录组。

8, 计时长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记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签字(不能回表)。

计时员:

1, 回表

当听到主裁判“回表”口令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道次运动员特征。

2, 开表

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意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准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3, 查表

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如发生故障立即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4, 停表

当运动员离终点25米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离终点10米时,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瞬间时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5, 读表

将秒表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记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6, 记录

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 %秒填在分表栏中(注意书写格式)3人取中间成绩。(2人取慢)

7, 传递

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往下传于计时长,待其审核无误(无破记录,无较大差异)后,听其“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特殊情况:如遇运动员“串道”,则先抵达的运动员应由本道次计时员记,后到者由空道计时员记,最后按运动员号码调整计时表并将此情况填在卡片相应备注栏里。

不分道跑的径赛项目一般采用“人盯人”的计时,记圈方法,每名计时员分工负责1~2名运动员的计时,记圈,记名次,并兼报脱圈工作。当所负责的运动员脱圈后,计时员应立即站到终点处,及时给脱圈运动员报圈。

(六) 赛后工作

1, 每单元比赛结束后,计时主裁判组织计时员进行工作小结,使工作精益求精。

2, 全部比赛结束后主裁判写出书面工作总结,交径赛裁判长。

3, 主裁判清点计时表等物品。

田径比赛要求

马拉松比赛的外场裁判是马拉松比赛线路的定线和事件核实员,向赛事主裁判直接汇报工作,主要负责比赛线路的确认和马拉松比赛过程中的事件核实。

具体职责如下:

1、依照比赛规定设置路标、检查点和其它相关设备。

2、维护和清理比赛线路。

3、检查每条比赛线路的技术标准和安全问题,对比赛区域内的所有技术问题,向技术代表或裁判长提出建议。

4、核实比赛线路具体信息及保证数据的准确。

5、在赛前对每条比赛线路进行试线,并设定关门时间。

6、比赛结束后,需向主裁判长提交一份赛事报告,和下属定线员工作表现的评估报告。

田径各项裁判长职责

分类: 体育/运动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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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法

教学目的和任务:

1、掌握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和裁判方法。

2、通过教学与实践,初步具备小型田径运动会的裁判工作能力。

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是田径运动竞赛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裁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运动员的比赛情绪以及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员不仅是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的判定者,同时也是竞赛的组织者。因此,对裁判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掌握比赛的规则,熟练掌握裁判方法,在裁判工作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尽心尽力的完成裁判工作任务。

一、田径运动竞赛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裁判组应在竞赛组领导下,做好下列赛前准备工作:

(一)组织和培训裁判队伍

具体工作是:根据运动会规模选聘裁判员,进行裁判员分工,组织裁判员学习竞赛规程与田径竞赛规则、研究裁判方法和进行现场裁判实习,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在此基础上,要求各裁判组制定工作计划,使每个裁判组都成为一个能战斗的集体。

(二)召开好各种会议

1、全体裁判员大会

2、裁判组会议

3、主裁判会议

4、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做好裁判器材和用具准备

各裁判组要提出裁判工作所需的器材和用具清单。对于领到的裁判器材和用具要落实专人负责,以保证比赛裁判时使用。

(四)做好比赛场地和器材检查

各裁判组于赛前必须到现场检查场地和清点器材。检查后,提出场地修整和器材添置意见,交场地器材组解决。

二、田径运动竞赛的主要规则

进行田径运动竞赛的裁判工作,需要掌握田径竞赛规则。由于基层单位举办的田径运动会属于群众体育比赛的性质,因此,竞赛规则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对于有变动或另行制定的竞赛规则,应在竞赛规程中或领队教练员会议上进行说明。

(一)田径比赛通则方面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径赛项目运动员须沿跑道逆时针方向跑进。

3、径赛运动员挤撞或阻挡别人而防碍别人走或跑进时,应取消其该项比赛资格。

4、如果一名运动员参加一个径赛项目,又参加一个田赛项目,或者参加一个以上的田赛项目,而这些项目又同时举行比赛时,有关主裁判可以允许运动员只在某一轮次(高度项目以一个高度为一个轮次,一个高度有3次试跳机会;远度项目以所有运动员按顺序试跳或试掷完一次为一个轮次。)的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确定的顺序先进行试跳(试掷)一次。回来后已错过的试跳(试掷)顺序一律不补。

5、判定名次和成绩相等判定名次的方法。径赛项目中,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是以运动员躯干的任何部分到达终点线内沿的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决赛的成绩作为个人的最高成绩,而不以预、次、复赛的成绩判定最后名次。

田赛项目中,远度项目以比赛的六次试跳或试掷中最好的一次成绩作为个人的最好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然后以各运动员的最高成绩排列名次。高度项目以每名运动员最好一次试跳成绩,包括第一名成绩相等决定名次赛时的成绩,作为最后决定成绩。

全能运动项目,以各运动员全部项目得分的总和排定名次。

如遇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在径赛的预、次、复赛中,按成绩录取最后名次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等,如对下一赛次或决赛人数没有影响,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都应录取;如有影响,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此种抽签应在有关裁判长领导和组织下,成绩相等的运动员自己抽签决定。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裁判长有权决定这些成绩相等运动员重新比赛,则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相等时,则并列。

田赛高度项目比赛成绩相等的录取办法: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如涉及第一名时,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造成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的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竿应提升或降低,提升和降低的高度,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一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如涉及其它名次时,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

田赛远度项目的比赛如有成绩相等时,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相等,则以第三优成绩判定,余类推。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一轮试跳,直到决出名次为止。

全能运动比赛如总分相等时,应以单项得分多的项目较多名次列前。如仍不能判定时,则以任何一个项目单项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记录项目、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二)径赛主要规则

1、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100米接力的项目,运动员应采用蹲踞式起跑。犯规2次以上者取消比赛资格,全能运动员三次。

2、在分道跑项目中,运动员跑出自己的分道,如没有获得利益,也未阻挡他人,一般不应取消比赛资格,否则应取消比赛资格。

3、在中长跑时,运动员擅自离开跑道后,不得继续比赛。

4、跨栏跑时,运动员手脚低于栏顶面、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或脚碰到栏架,均属犯规。

5、接力跑时,在接力区外完成接棒、捡棒时阻挡他人或空手跑过终点。

6、如用3只秒表计成绩,应以2只表所示成绩为准;如各不相同,则以中间成绩为准。2只表,应以成绩较差者为准。

(三)田赛主要规则

1、跳高比赛时,应抽签排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运动员必须用单脚起跳。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1名。除非比赛中只剩下1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a)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在规则第12条1(a)、(b)、(c)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3厘米。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判为试跳失败:(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或(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立柱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则不应判为试跳失败。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根据自己的愿望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3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l次或第2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2次或第3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试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1名成绩相等的情况。每次升高横杆后,在运动员试跳之前,均应测量横杆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果自上一次测量高度后,横杆又被触及,在后继的高度的试跳之前,裁判员必须再次测量横杆高度。即使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有关裁判员或裁判长应征求该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每名运动员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在比赛过程中不得移动跳高架或立柱,除非有关裁判长认为该起跳区或落地区已变得不适于比赛。如需移动跳高架或立柱,应在试跳完一轮之后进行。

2、所有田赛远度项目比赛时,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如超过8人,成绩较好的前八名运动员进入决赛,如第八名成绩相等,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均可再试跳或掷3次,如不足八人,则均有6次。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使用比赛助跑道进行练习。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则判为试跳失败:(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外地面;(b)从起跳板两端之外的起跳线的延长线前面或后面起跳;(c)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d)完成试跳后,向后走出落地区;(e)采用任何空翻姿势。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地的最近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1次试跳成绩,包括因第1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条件许可时,至少应长45米。助跑道宽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倾斜度不超过1:100趴在跑进方向总的倾斜度不得超过1:1000。为有助于助跑和起跳,运动员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个标志物(由组委会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类标志物,运动员可以使用胶布,但禁用粉笔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迹的类似物质。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应理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于裁判员进行判断。如不能设置上述装置,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铺设软土或沙子,宽门厘米,与水平面成30度角。起跳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少应为10米。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

3、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4、推铅球比赛应抽签决定运动员试掷顺序。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掷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掷3次,试掷顺序与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试掷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掷6次。比赛开始前,运动员可在比赛场地练习试掷,练习组应按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并始终处于裁判员的监督之下。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得持器械练习,无论持器械与否,均不得使用投掷或落地区以内地面练习投掷。应从投掷圈内将铅球推出。运动员必须从静止姿势开始试掷。允许运动员触及铁圈和抵趾板的内侧。应用单手从肩部将铅球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不允许使用任何装置对投掷时的运动员进行任何帮助,例如使用带子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绷带或胶布。不允许使用手套。为了能更好地持握铅球,运动员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手。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带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带子。不允许运动员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投掷后,如果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圈外地面,或触及铁圈和抵趾板上面,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将铅球推出,均判为一次投掷失败。如果在投掷中未违反上述规定,运动员可中止已开始的投掷,可将器械方在圈内或圈外,在遵守本条第12款的前提下,可以离开投掷圈,然后返回圈内从静止姿势重新开始投掷。铅球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每次有效试掷后,应立即测量成绩。从铅球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投掷圈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必须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白线后沿的延长线应能通过投掷圈圆心。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其他投掷项目比赛,除场地、器械和投掷方法与铅球有差异外,比赛规则与铅球基本相同。

三、田径运动竞赛裁判工作方法

径赛裁判工作方法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员应事先准备充足的别针、针线等物品,便于运动员使用。

由于国际田联在规则中对比赛的广告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在重大比赛、特别是在国际比赛中,一定要认真检查服装、鞋帽、提包等物品上的广告,不符合规则规定的一律不准带入比赛场内,并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存,送赛后控制中心处理。

检录时间截止,未到达的运动员均以比赛弃权论。

5.将各项比赛实到人数与秩序册核对,填写检录表、记录缺席运动员统计表,调整径赛卡片和径赛成绩表。

6.按时将运动员列队,沿指定路线带人比赛场地,交发令组接收。同时将检录单交发令组、计时组、终点组、检查组和宣告组各一份。

4x100米接力比赛时,应先后带各棒运动员入场。除将第一律运动员带到起点交发令组外,将二、三、四棒运动员交各接力区检查员。

4x 400米接力比赛时.将各棒运动员同时带到起点交发令组。

7.每项比赛后,服务员或检录员回收小号码。

赛后工作:

召集全体裁判员总结,根据大会要求,写出书面总结,报送总裁判长。清点物品,如发现有运动员遗留物品,立即送交大会有关方面归还。

B、发令裁判工作方法

起点裁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和运动会的比赛日程,组织各项径赛运动员合理地、机会均等地起跑,准时开始比赛。举行中小型田径运动会.径赛起点裁判员通常设置发令员1~2人,召回发令员1—2人,助理发令员1—2人,服务员若干人。举行大型田径运动会时,起点裁判员的人数可有所增加。起点裁判工作应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由发今员具体负责。

赛前工作:

1、发令员组织全组人员学习规则及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详细的分工,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裁判工作实习。

2、检查比赛场地、器材和用具(如起点线、起跑器、发令枪、子弹、发令台、通讯器材等),熟悉比赛场地和起点位置。

3、与终点摄影计时、人工计时、终点名次组一起进行现场联合实习,研究工作配合问题,对服务员进行培训。

4、与检录组研究工作中的互相配合,明确径赛运动员的入场时间。

5、准备好工作所需用具、表格等。

6、有接力项目时,助理发令员负责准备接力棒。

赛中工作:

1、按规定时间(通常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检查布置场地、器材。

2、按下列原则布置发令台:使发令员能看清并用狭窄的视角就能观察到所有起跑的运动员;能够让计时员及风速测量员清楚地看到发令员枪烟。

3、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各就各位。

4、终点摄影计时组的工作人员向发令员报告传感器与终点摄影计时装置已准备就绪。

5、赛前3分钟,助理发令员通知运动员停止练习,组织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待命。

6、赛前2分钟,指挥中心发出即将比赛的信号显示运动员的比赛项目、赛次、组别、道次、姓名、单位,同时宣告员介绍运动员。

7、召回发令员、助理发令员在规定购位置上待命。助理发令员指挥服务员列队将运动员换下的衣服送往赛后控制中心(终点)。

8、宣告员介绍运动员完毕,终点摄影计时组的起点工作人员用对讲机报告即将发令,计时器回零。发令员看到传感器指示灯亮即发出“各就位”口令。

9、助理发令员认真检查运动员的动作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并向发令员举手示意,这时发令员可发出“预备”的口令,待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10、起跑时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予以指示纠正:起跑器的安装触及起助线,或超越各自的分道线时;在短跑的比赛中未使用起跑器或末使用蹲踞式起跑时;运动员在做各就位”或“预备”的动作时,手、脚或接力棒触及起点线或线前的地面;在弯道起跑时触及右侧分道线外的地面;蹲踞式起跑双手之一不与地面接触,站立式起跑时双脚之一不与地面接触。

如在比赛中采用手计时,发令员在发今前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确认终点、计时、风速员一切准备就绪,然后发出“各就位”的口令,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枪要举平,定不动。待运动员稳定后,再发出“预备。口令,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鸣枪后,枪应稍停片刻再放下。如在比赛中采用电动计时,先用对讲机或旗示与终点主裁判取得联系.待观察到传感器上的“灯亮”,并确认终点、风速员准备就绪,即可发出“各就位”口令,并举枪至烟屏的中下部,运动员全部稳定后,即可鸣枪”。

发令裁判员站位:

直道径赛项目发令时,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的位置如图所示:

图1:直道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2:弯起跑时发令员的工作位置

图3:弧形起跑令员的工作位置

C 计时裁判工作方法

计时主裁判:

按规定时间带领计时员入场,按顺序就坐;再次明确工作分工和方法,检查秒表,接收并审核终点成绩记录卡片;各项比赛开始前3~5分钟,向计时员宣读本单元比赛项目及顺序,将成绩记录卡交给员下面的计时员并迅速向上传递;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音乐 *** 或其他信号时,提示计时员“回表”,并用简练语言(如“上道”“举枪”等)提示计时员注意;比赛中,若计时员秒表或计时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指示后备计时员替补;每项比赛后,迅速收回卡片(也可按名次收取),核对成绩记录,必要时核查计时员的秒表,无误后签名交径赛裁判长,同时通知计时员“回表”,并示意终点裁判员准备就绪;汁时长应计取每组第一名的成绩,破纪录时,及时检查秒表,同时请径赛裁判长和总裁判审核。

计时员:

回表:听到主裁判“回表”提示后,及时回表,并立即注意起点,辨认所计运动员特征;

开表:当听到‘上道”提示后,注视起点发令员动作,听到“举枪”提示后,立即将秒表置于腰腹部位稳定,注意力集中,做好开表淮备,当看到枪烟或闪光后立即开表;

查表:开表后先看秒表走动是否正常(若发生故降立即如实报告主裁判),并再次查看本计时道内运动员特征、号码、邻近运动员相对位置变化;

停表:当运动员离终点约25米处时,计时员眼睛的主光仍继续看运动员,余光看终点线,做好停表准备;当运动员离终点线10米时,则以眼睛主光看终点线,余光看运动员;当所计运动员的躯干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时停表。此时,目光继续跟踪观察本道次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是否与成绩记录卡上的号码相同;

读表:将秒表水平放置胸前,按时、分、秒的顺序仔细观看,如破纪录,应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记录:将每一名计时员所计成绩按1/100秒填写在分表栏中,然后,按规则换算成1/10秒填写在成绩栏中,并将所看名次填写在成绩卡上,以供终点裁判员参考。

传递:计时员填好成绩卡后,迅速由上往下传递给计时主裁判,然后,听计时长的“回表”提示,进行下一组次计时。

图4:计时裁判的工作程序

D 终点裁判工作方法

图5: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6:终点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一)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400米和400米以下项目,4x100米接力)

1 采用按名次分工法

每名终点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例如:7名裁判员分别主看前7名运动员,主看第2、3、4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l、2、3名,主看第5、6、7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6、7、8名,再设两名裁判员主看第2、3和4、5名(表1)。

表1:终点裁判员认看名次的分工

图7:终点裁判员工作程序

裁判员将所认看的名次填人“终点名次报告表”并交主裁判,两名主裁判分别看1~4名和5~8名。

2.采用按道次分工法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道次的名次,同时兼看一个相邻名次的道次。例如:有8名裁判员,即由8名裁判员分别主看1~8道的运动员名次,并兼看一个与主看道次的名次相邻名次的道次。

(二)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方法

1.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

每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的运动员名次。当运动员上道时,立即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运动员起跑后,注意其跑进中的名次变化,运动员到达终点,判定其名次。

2.按名次分工(4x 400米、4 x 800米接力)

每名裁判员主看一个名次。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察各队名次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认名次的道次〔队名或号码〕,牢记最后一棒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并随时注意比赛中的名次变化,待运动员跑至距终点20米时,核实运动员的号码,跟踪到底,判定名次和单位。

E检查裁判工作方法

图8:检查裁判的工作程序

田赛裁判工作方法

图9:跳跃裁判工作程序

图10:跳高裁判员的工作位置

图11:跳远、三级跳远裁判员工作位置

图12:投掷裁判员的工作程序

图13:铅球裁判工作位置图

图14:标枪裁判工作位置图

径赛项目有哪些裁判组,各组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2012年最新的田径规则的第125条“裁判长”,田径裁判长的职责如下:

1、裁判长应保证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比赛期间(包括热身场地,检录处和赛后控制中心,直至颁奖仪式)以及本规则(和有关技术规程)未做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2、涉及纪律问题时,检录裁判长的监督职责应从第一检录处热身场地到比赛场地。在所有其他情况中,相关项目的裁判长应有权对参加该项比赛或在比赛中的运动员进行判罚。裁判长不能代替裁判员和检查员,但是可以根据规则,基于自己的观察采取任何行动和作出决定。

3、裁判长应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任何有争议的问题,与(电子)测量裁判员一起监督创纪录的成绩测量。每项比赛结束后,成绩单应立即由相关裁判长签名后交给竞赛秘书。

4、任何运动员如果在比赛中违反体育道德或者有不正当的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记录卡。裁判长做出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处分应并传达告知给竞赛秘书和其它裁判长。

5、只要情况允许,裁判长可以根据任何可获得的证据,重新做出决定(在比赛现场或出现口头抗议时)。通常,这些重新做出的决定应在相关项目的颁奖仪式之前,或者在仲裁组作出有可操作性的决定之前。

一、任务 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发令、终点摄影计时、检查、风速测量各裁判组及有关终端操作员,负责内场径赛的裁判工作,保证径赛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人员设置与分工

一)分工

1、径赛裁判长A分管终点、终点摄影计时、风速测量组、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审核径赛成绩。

2、径赛裁判长B分管发令、检查、赛前、赛后控制中心和径赛终端操作员的工作,处理运动员的犯规问题。

二)职责

1、认真执行规则和规程的各项规定,保证规则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运动会期间的以及规则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2、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当裁判员仅在对运动员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3、对有关比赛进行中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作出裁决。

4、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5、认为某项比赛应予重赛方为不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向总裁判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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