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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橄榄球比赛录像,美国橄榄球比赛视频

tamoadmin 2024-06-22 人已围观

简介1.美联和国联决赛 超级碗是什么回事?2.橄榄球中的completion是什么意思3.有谁能给我最详细的介绍NBA克里斯.保罗的信息?4.关于美式橄榄球(超级碗)的一些问题5.达阵的特快达阵6.橄榄球中什么叫不成功达阵?7.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8.艾弗森什么时候坐过牢?为什么?1、1972年10月13日,斯特拉?马里斯大学橄榄球队从乌拉圭首都出发前往圣地亚哥参加橄榄球比赛。飞机经过安第斯山脉时突

1.美联和国联决赛 超级碗是什么回事?

2.橄榄球中的completion是什么意思

3.有谁能给我最详细的介绍NBA克里斯.保罗的信息?

4.关于美式橄榄球(超级碗)的一些问题

5.达阵的特快达阵

6.橄榄球中什么叫不成功达阵?

7.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8.艾弗森什么时候坐过牢?为什么?

北美橄榄球比赛录像,美国橄榄球比赛视频

1、1972年10月13日,斯特拉?马里斯大学橄榄球队从乌拉圭首都出发前往圣地亚哥参加橄榄球比赛。飞机经过安第斯山脉时突遇狂风大雪坠毁。由于没有食物,为了生存球员们靠吃罹难同伴的肉度过了可怕72天。02年10月12日,14名生还队员重返赛场,进行了一场推迟了30年的比赛

2、加勒比西印度群岛部落食***件 现代的食人案记录始于哥伦布西印度群岛的探险。即使在当时的西方国家,吃人肉已经被看成是残忍、渎神的行为。踏上那块土地的最早的欧洲人加勒比土著战后咀嚼人肉时,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

3、杰弗里-达默尔食***件 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人达默尔是一名连环杀手、恋尸狂和食人者。这个精神极其不正常的家伙引诱年轻男子到其家中,接着用酒或药物使其昏昏欲睡,然后并肢解他们。除了吃受害人的肉以外,他还拿尸体做实验

4、德国人魔阿明-迈维斯2001年在一个网站发广告,寻找自愿被杀并被吃掉的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个叫做布兰德斯的人同意了。迈维斯将他分尸煮食的过程拍了录像,录制了50卷录像带记录他的恶行。录像带记录了他如何肢解布兰德斯、烹煮并吃掉,及如何冷冻剩余肢体和器官。

5、莫埃洛娃一家食***件 这是一起发生在捷克的骇人的教派食人案。一个信奉极端教派家庭的母亲,涉嫌禁锢虐待她的两个儿子,并用刀割下其中一名儿子的皮肉,分给她的家人吃。

6、乌克兰变态食人魔奇卡提罗。他是连环案凶手,还是***犯。喜欢在巴士站或火车站逗留,遇上适合猎物便尾随。对象以离家出走的小孩和居多,时有一个特点,就是把被害者眼睛除去,因为他害怕死者眼中欠缺生命的空洞。奇卡提罗供认他谋杀了50个人,并将他们吃掉。

7、日本人佐川一政,1981年在巴黎大学攻读英国文学专业时,邀请瑞尼-哈特维特到他的家里讨论文学,用从后背将她射死。在以后的两天里,人佐川一政一直在享用着她的尸体。在之后他的食人小说《弥雾》里形容当时的情景,“它无色无味,进入我的嘴里像化掉的河豚肉一般。”

8、塞拉利昂***联合阵线内部的食人现象。***联合阵线内部实行恐怖的***活动,包括强迫儿童当兵,对敌人进行截肢,吃他们的肉。维和人员和联合国人员都是他们的敌人。吃敌人的动机是为了从吃人肉的过程中获得力量,吃人肉还是一种恐吓的工具。

9、阿尔伯特-菲什吃小女孩。他除了被证实是一个连环凶手和食人恶魔,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了十五名幼童。他们后还肢解与吃下尸体,1936年1月16号,由于阿尔伯特-菲什犯罪手法令人发指,66岁的他在纽约北部的辛辛监狱以电椅极刑被处死。

10、探矿家帕克吃同伴。帕克是美国黄金探矿家,曾因食人被判入狱40年。1874年2月9日,他和五名同伴前往科罗拉多山考察探险。两个月后帕克独自返回,当被问及同行五人下落时,帕克坦白说他为了自卫已将他们杀死,为了在找不到食物的环境中活下来,不得不以同伴尸体为食

美联和国联决赛 超级碗是什么回事?

wildcat formation(也叫野猫阵)是一个战术极其诡异的阵型,诡异之处在于几乎所有主力进攻球员都不在自己本来的位置上。跑锋站在了四分卫的位置上,四分卫则成为了外接手,而外接手则变成了跑锋。 wildcat让人头疼,因为战术的变化会出人意料,让防守队员防不胜防。在职业联赛中,wildcat令人头疼之处在于对手需要因为这一种多出的阵型而花费更多的时间去学习,而wildcat在发动的时候,所有的初始动作(motion)都是一样的,要想成功防守,就只能通过当时场上的迅速判断和看录像时学习一些对手不经意留下的习惯性小动作。但这样一来,用来为其他普通战术做准备的时间就更少了。这是wildcat在职业联赛中让人头疼的最大原因。

wildcat formation的优点:

1. 耗费对手准备时间,让对手还没上阵,就先输了一筹。

2. 战术诡异多变,让人防不胜防。

3. 阵型中的队员个人能力突出,一旦发动并取得成功,杀伤力很大(这些超级球员通常都在大学和职业联赛中担任过跑锋、四分卫、外接手,甚至防守队员等多个角色)。

4. 每次的开球动作都一致,让防守组无法判断wildcat运用的战术。

wildcat formation的缺点:

1. 对个人能力极度突出的球员太过依赖,一旦有人受伤,阵型立马被废掉。

2. 能够变化的战术其实有限,一旦被研究透了,其实就是在碰运气。

3. 由于四分卫在外接手的位置上,有时需要接球,更有时甚至需要做区域阻挡(zone blocking,以后为大家介绍),太容易暴露四分卫,对手可能会不惜犯规去故意伤害四分卫。

wildcat formation其实就是发动自散弹阵型的几种较为诡异的战术

wildcat formation能够发动的攻势有以下几种:

1. 跑锋接到开球后,将球交给侧向跑动的另一名跑锋(有些队伍用外接手代替这名跑锋),这名跑锋跑侧向路线进攻。

2. 跑锋接到开球后,假动作将球交给侧向跑动的跑锋/外接手,然后自己直接跑球,可选择前冲,也可选择左右侧。

3. 跑锋真正变身成为四分卫,假装把球交给侧向跑动的跑锋后,发动空中传球攻势。这种play-action pass也被称之为halfback option. (实际上wildcat formation是以发动地面进攻为主的阵型,但是传球的跑锋往往更容易被人记住,因此很多人误以为wildcat是一种以传球为主的战术。)

橄榄球中的completion是什么意思

超级碗是NFL的最高级荣誉,也就是一年的总冠军。参赛队伍是国家橄榄球联盟的冠军和美国橄榄球联盟的冠军。所以每年都不确定。今年来看,应该爱国者能够占据一个席位。国联的不好说。

超级碗最开始叫NFL-AFL对抗赛,在第9届超级碗上,他们采用了一种新奖杯,设计者看到他女儿玩的超级娃娃(super doll)有感而发,创作了超级碗(super bowl),第一届超级碗由绿湾包装工对阵堪萨斯城局长,绿湾最终以35:10战胜对手,获得第一次超级碗的冠军。

有谁能给我最详细的介绍NBA克里斯.保罗的信息?

汉译意思即为完成或成功.

在各项运动都有很多数据统计来供球队或观众参考,美式橄榄球也一样,大部份都是再简化.

例如~传球成功次数: CMP(Completion Passes),传球成功率PCT (Completion Percentage)等.

关于美式橄榄球(超级碗)的一些问题

克里斯·保罗(1985年5月6日—)出生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塞勒姆(Winston-Salem, North Carolina),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洛杉矶快船队。2005年第一轮第4位被新奥尔良黄蜂队选中,被球迷亲切地称为“蜂王”。2011年,快船和黄蜂就保罗的交易问题达成一致,保罗成为了快船的一员。

中文名: 克里斯·保罗

外文名: Chris Paul

别名: 蜂王

国籍: 美国

出生地: 北卡罗来纳州温斯顿-塞勒姆

出生日期: 1985年5月6日

毕业院校: 维克森林大学(Wake Forest)

身高: 1.83米(6英尺)

体重: 79.4公斤(175磅)

运动项目: 篮球

所属运动队: 洛杉矶快船队(LA Clippers)

主要奖项: 2006年NBA年度最佳新秀奖

2006年NBA最佳新秀阵容第一阵容

2008年NBA最佳阵容第一阵容

2009年NBA最佳阵容第二阵容

2009年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阵容

2008年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二阵容

球衣号码: 3号

场上位置: 控球后卫

喜欢的城市: 因弗内斯,马斯喀特,斯普利特

原效力球队: 新奥尔良黄蜂

目录

个人资料

成长轨迹平凡家庭

父亲教育

迷橄榄球

接触篮球

运动生涯高中时期

大学时期

NBA生涯

国际赛场

全明星赛

技术分析优点

缺点

比赛数据

荣誉记录

合同/赛季工资

结识布什

崇拜乔丹

加盟快船

各方评价自我评价

他人评价

媒体评价

个人资料

成长轨迹 平凡家庭

父亲教育

迷橄榄球

接触篮球

运动生涯 高中时期

大学时期

NBA生涯

国际赛场

全明星赛

技术分析 优点

缺点

比赛数据

荣誉记录

合同/赛季工资

结识布什

崇拜乔丹加盟快船各方评价

自我评价 他人评价 媒体评价展开编辑本段个人资料

英文名:christopher emmanuel paul 绰号:CP3 蜂王 粤语译名:基斯·保罗 星座:金牛座 妻子:杰达-克劳莱 球衣号码:3(黄蜂队)、13(梦八)、18(梦七) 3(快船) NBA选秀:2005年第1轮第4位 08-09赛季工资:1636万美元 合同情况: 4年 1470万,2005/7/6签,2009夏到期 / 2008/7/10续签,4年 6800万,2009年夏生效,2013年到期,2012年球员选项。 体测数据:臂展1米94(6英尺4.25英寸) ,原地摸高2米36(7英尺9英寸) ,原地弹跳0.813米(32.0英寸) ,最大弹跳0.965米(38.0英寸), 84公斤卧推10次, 禁区往返跑11.09秒 ,3/4场冲刺3.22秒 。2011年加入快船。2012年2月3日,入选NBA全明星西部先发阵容。

编辑本段成长轨迹

平凡家庭

保罗控球

克里斯·保罗出于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温斯顿-塞勒姆的一个普通平凡的家庭。[1]他的父母在保罗出生的2年前还生下了一个哥哥。这一家有很多的体育迷,父亲是达拉斯牛仔的死忠,而保罗则遗传了母亲这一边的运动能力,包括她的父亲。 这位以“冷酷的父亲”出名的男人居住在离路易斯维尔市不远的地方。他是琼斯的创始人和老板,是第一位在北卡罗来纳州经营加油站的非洲裔美国人。琼斯是当地的一个传奇人物,很多人都知道他、喜欢他和尊敬他。

父亲教育

没有人能比保罗和那位“冷酷的爸爸”更亲近了。他喜欢和外祖父一起工作,帮他换空气虑新器,洗能提示停止加油的挡风玻璃等。保罗把“冷酷的爸爸”当成最好的朋友。他和他之间无话不说。 保罗也和他的哥哥关系很好——好得有时让哥哥受不了。弟弟总是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转。保罗的哥哥和他的朋友们经常把他当作一个累赘。心地单纯的他从来都把握不准说话的时机。 保罗从父母那儿学到了爱、纪律和篮球。父母在两个儿子的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兄弟二人到了很多的鼓励和期望——在学校里要努力学习,得到好分数;不允许说脏话;打光盘游戏也只能在周末。如果孩子们敢不守规矩,他们知道会有什么在等着他们——一块木制划桨,一面写着“改正板”,另一面写着“受害者签名”。 因为有保罗的存在,父亲买了一对“Fisher-Price”篮框,在地下室用红色的绳子绑起来做了一个球场。然后他就看着自己的儿子打篮球。从小一直都在维克森林的笼罩下长大,保罗还是ACC的铁杆球迷。

迷橄榄球

然而在孩童时代,橄榄球才是他最关心的体育项目。虽然他身体不强壮,但是有速度,很聪明,还是一名有魅力的领袖人物。他被安排在四分卫的位置,负责向回跑和防守,他的教练从来都不会让他离场。保罗几乎没有缺席过一场比赛——这样可以让他集中心思比赛。当保罗的父亲知道教保罗橄榄球的一名教练用水泥铺设场地时,他叫教练为他儿子在附近的山上做了个篮球场。 当保罗准备在维克森林高中开始学习时,他对进入校篮球队从来没有抱过什么幻想。保罗的哥哥是这个学校的最佳球员。然而保罗还是在校队跟了哥哥两年,但他离1.8米还差4厘米,十几岁的他根本没办法对抗更高、更壮的对手们。 在哥哥到汉普顿大学领取篮球奖学金后,克里斯终于在高中的第三年开始有所表现。保罗长了将近4厘米,已经接近1.8米了,但速度和敏捷度却完全没有降低。他率领维克森林队以26胜4负的成绩进入北卡罗来纳州“4-A冠军赛”的四强。比赛中,他场均得到25分5.3次助攻和4.4次抢断,成了最佳球员。

接触篮球

克里斯·保罗的父亲查尔斯·保罗在“AT&T电信公司”找了一份工作,生活稳定了下来,他和罗宾开始考虑建立真正的家庭。没多久,他们的第一个儿子出生了,由于查尔斯非常喜欢篮球,就把当时他在当地夏季联赛组织的一支篮球队命名为“CJ的骑师”(CJ’s Jocks),两年以后,克里斯·保罗出生了,球队的名字又变了,叫做“克里斯的撞击者”(Chris’s Crushers.)。在地下室,查尔斯和罗宾装了一个篮筐,让两个孩子有了私人的练球空间,两个男孩开始玩得不亦乐乎。他们慢慢

长大,哥哥进了西福西斯高中的校队,打得相当不赖,在2001年毕业以前,他在校队的表现一直很稳定。 毕业以后,了南卡罗莱纳大学打球。克里斯·保罗当然也很擅长打球,但当他年纪还小的时候,他没那么显个子,所以没受到什么重视。“弟弟在读高一和高二时,大概只有1.67米或者1.69米,但是他在球场上总是很活跃,很积极,也很好斗,我知道如果他再长点个子,一定是个打篮球的好材料。”保罗的哥哥回忆说。 当克里斯成为高中三年级学生时,他的身高终于窜到了1.83米,一年后当他毕业时,他成了北卡罗来纳州的“篮球先生”,入选了全美麦当劳高中全明星阵容。克里斯选择了维克森林大学,第一年他就当选为ACC联盟的“年度最佳新秀”。第二年,全美大学生最佳阵容的名单里出现了他的名字。克里斯·保罗知道,时机已经成熟,他向世界宣布他要进军NBA。

编辑本段运动生涯

高中时期

年轻时代

克里斯·保罗就读于维克森林高中,在2003年取得麦当劳全明星阵容并被选夏洛特观察家报评为2003年北卡罗来纳先生。保罗在高年级取得了场均30.8分、助攻8次、5个篮板、6次抢断带领球队他的球队取得了27胜3负并闯入了东部地区“4A级决赛”。在高中的一场比赛中保罗独揽61分以此告慰自己的祖父。

大学时期

保罗在2003~2005年期间在斯皮克教练手下,效力于维克森林大学的篮球队。保罗成为大西洋沿岸联盟2003-04赛季的最佳新秀、2004-05赛季NACC联盟季前赛最佳球员和美联社最佳球员,并且在2005年一致认同选入全美明星阵容。在大学时期他总共取得948分、395次助攻和160次抢断。 保罗在ACC联盟中拥有一项84次抢断的纪录,这项纪录超过了原先贾森·威廉姆斯在1999-00赛季在杜克大学创造的81次的纪录。是维克森林大学历史上最出色的新秀球员,在大学的新秀历史上抢断、助攻(183次)、三分球命中率和罚球命中率都是出于第一,而得分和场均得分都排在大学历史的第三位。保罗还在2005年3月被禁赛一场,因为他在比赛中报复性的给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朱利叶斯·霍吉吃了一肘子。

NBA生涯

保罗在2005年NBA选秀中第一轮第四顺位被新奥尔良黄蜂队摘下。在他的新 全明星赛场上的保罗

秀赛季,在得分、助攻、抢断以及出场时间方面都是联盟新秀首位,使他成为了2006年的NBA最佳新秀,也毫无争议的入选NBA新秀第一阵容和每月的西部联盟月度最佳新秀。 克里斯·保罗在2006年4月2日对阵多伦多猛龙队的比赛中完成了自己在NBA的第一个三双,比赛中他得到了24分、12个篮板和12次助攻。他在黄蜂队出场105场比赛后已经拿下了3个三双成绩,得到场均16.7分、4.9个篮板、8.1个助攻和2.1个抢断。2006-2007赛季,保罗得到了赛季场均17.4分、7.8个助攻和1.8个抢断。2007年2月16日,在NBA全明星周末技巧赛中他取代受伤的史蒂夫·纳什参加,在随后的NBA新秀挑战赛中他破纪录的送出了17次助攻和9次抢断。

国际赛场

保罗在不同级别的国家青年队中出场了10次,2006年8月4日,他首次代表美国国家男子篮球队出现对阵波多黎各队的友谊赛中。保罗进入了2006年世界男子篮球锦标赛大名单中,球队最终在半决赛中败给了希腊队,三四名决赛中击败奥运冠军阿根廷队取得赛事铜牌,他在赛事中总共送出44次助攻、17次抢断和9次失误。 2008年,保罗入选国家队,并且随队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场均贡献4.1次助攻,帮助美国队成功夺得北京奥运会男子篮球冠军。

全明星赛

2007年2月16日,在NBA全明星周末技巧赛中他取代受伤的史蒂夫·纳什参加,在随后的NBA新秀挑战赛中他破纪录的送出了17次助攻和9次抢断。 2008年2月18日,在新奥尔良全明星赛上,保罗上场27分钟,14投7中,拿下16分,并且有14次助攻和4次抢断。 2009年2月16日,在“凤凰城”菲尼克斯全明星赛上,保罗首发出场,上场27分钟,14投7中,拿下14分,并有14次助攻,7个篮板和3次抢断,帮助西部明星队以146-119战胜东部明星队。 2010年,虽然入选了全明星比赛由于受伤,没有出场。 2011年2月21日,在洛杉矶全明星赛上,保罗首发出场,上场28分钟,7投3中,拿下10分,并有7次助攻,4个篮板和5次抢断,帮助西部明星队148-143战胜东部明星队。 2012年2月27日,在奥兰多全明星赛上,保罗继续首发出场。出战31分钟,7投3中得到8分,不过在助攻方面有惊人的12次,同时还揽下5个篮板球1次抢断,却仅有2次失误。最终也帮助西部队以152-149有惊无险的战胜了东部队。

编辑本段技术分析

优点

保罗具备一切后卫所具备的能力,不但可以帮助队员得分,自己也可以在关键时刻保持稳定的命中 入选全明星

率,突破十分犀利。另外,保罗极其善于抢断,这对于球队的防守具有重要的作用。他已经成为球队的****。另外,保罗出色的三分球技术也是他的致命武器之一,同时保罗拥有其他后卫无法匹敌的传球视野以及优秀的大局观和组织才能。

缺点

身材矮小是保罗的致命伤。1.83米的身高虽然不算极矮,但是在长人如林的NBA里没有任何的优势。如果在比赛中遇到一个比自己强壮的后卫,那么他将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遏制对方。

编辑本段比赛数据

常规赛平均数据 赛季 球队 出场 首发 时间 投篮% 3分% 罚球% 进攻 防守 篮板 助攻 抢断 盖帽 失误 犯规 得分

05-06 黄蜂 78 78 36.0 0.430 0.282 0.847 0.8 4.3 5.1 7.8 2.2 0.1 2.35 2.79 16.1

06-07 黄蜂 64 64 36.8 0.437 0.350 0.818 0.8 3.5 4.4 8.9 1.8 0.0 2.52 2.41 17.3

07-08 黄蜂 80 80 37.6 0.488 0.369 0.851 0.8 3.2 4.0 11.6 2.7 0.0 2.51 2.31 21.1

08-09 黄蜂 78 78 38.5 0.503 0.364 0.868 0.9 4.7 5.5 11.0 2.8 0.1 2.96 2.72 22.8

09-10 黄蜂 45 45 38.0 0.493 0.409 0.847 0.4 3.8 4.2 10.7 2.1 0.2 2.49 2.62 18.7

10-11 黄蜂 80 80 36.0 0.463 0.388 0.878 0.5 3.6 4.1 9.8 2.3 0.0 2.2 2.5 15.9

11-12 快船 60 60 36.4 0.478 0.371 0.861 0.7 2.9 3.6 9.1 2.5 0.1 2.1 2.3 19.8

生涯 ? 485 485 37.0 0.472 0.361 0.864 0.7 3.7 4.5 9.8 2.4 0.1 2.5 2.5 18.8

全明星 ? 3 2 28.0 0.472 0.200 1.000 1.0 3.7 4.7 13.0 4.0 0.0 3.00 3.33 12.7

[2]季后赛平均数据 赛季 球队 出场 首发 时间 投篮% 3分% 罚球% 进攻 防守 篮板 助攻 抢断 盖帽 失误 犯规 得分

07-08 黄蜂 12 12 40.5 0.502 0.238 0.785 1.3 3.6 4.9 11.3 2.3 0.2 1.83 3.58 24.1

08-09 黄蜂 5 5 40.2 0.411 0.313 0.857 0.8 3.6 4.4 10.4 1.6 0.0 4.80 1.60 16.6

10-11 黄蜂 6 6 41.7 0.545 0.474 0.796 0.5 6.2 6.7 11.5 1.8 0.0 3.7 1.8 22.0

生涯 ? 23 23 40.7 0.493 0.339 0.799 1.0 4.3 5.3 11.1 2.0 0.1 3.0 2.7 21.9

[2]

编辑本段荣誉记录

1次最佳新秀第一阵容:2005-2006赛季;

2次参加全明星新秀挑战赛; 2007-2008赛季进入全明星赛; 2007-2008赛季带领黄蜂队取得常规赛西部第二并打入季后赛; 2007-2008赛季NBA“最佳阵容”一队 2008奥运会带领美国梦八队夺得金牌; 2008-2009赛季,保罗连续108场均有抢断,超越了埃尔文·罗伯特森连续105场的纪录;  2008-2009赛季全明星赛西部首发(2134798票,西部第四),并取得14分14助攻的两双成绩; 2008-2009赛季,场均助攻、场均抢断、总助攻、总抢断均居联盟首位,获得NBA赛季助攻王、抢断王头衔。 2008-2009赛季NBA“最佳阵容”二队 2011-2012赛季以场均2.5个抢断获得常规赛抢断王 史上获得单赛季抢断王第一人(4次) 球衣号码:3(黄蜂队)、13(梦八)、18(梦七) 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

编辑本段合同/赛季工资

赛季工资

08-09赛季工资 457万美元

09-10赛季工资 1376万美元

10-11赛季工资 1352万美元

11-12赛季工资 1636万美元

全明星赛上扣篮

合同情况: 2005年-2008年4个赛季工资:共1470万 4年6280万,2008/7/10续签,2009年夏生效,2013年到期

编辑本段结识布什

虽然出道只有四年,但保罗已经成为了当今联盟最炙手可热的超级球星之一,就连“布什总统”都说:“CP3是我哥们。” 这个“布什总统”当然不是真正的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而是效力于NFL新奥尔良圣徒队的全明星跑锋雷吉布什。因为姓(BUSH)的关系,雷吉布什也被称为NFL的“总统先生”,而这一绰号也足够能体现他在NFL的地位。 生活中,保罗和雷吉布什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是在2006年的ESPY颁奖典礼上认识的,由于都为新奥尔良的职业球队效力,所以两人一下多了很多共同语言,并逐渐成为哥们。现在保罗和他哥哥C.J.都住在新奥尔良的两套公寓,布什就是他们的邻居,他们甚至聘请了同一名厨师。 布什说自己是保罗的球迷,并认为保罗是当今联盟中最出色的控卫。事实上,布什是当今NFL最出色的跑锋之一,拥有强壮的身板和出色的进攻技术,但布什说:“如果克里斯保罗去打橄榄球的话,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四分卫。” 布什也很喜欢篮球,而NFL在每年二月就会结束比赛,如此一来,布什有足够的时间关注NBA,关注保罗和他的新奥尔良黄蜂队。07-08赛季,保罗带领黄蜂征战季后赛时,布什就曾为他出谋划策,甚至陪保罗兄弟俩一起在家看录像。 私交关系如此密切,也让布什萌生了一个念头---与保罗一起成立服装公司。其实在NBA,有不少球星都发展副业,有的是自己投资,有的是合伙创办,比如斯蒂芬杰克逊和艾尔哈林顿就在一起创办了“Protege”街球品牌 。 不过目前只是不是有这么一个想法,还没有具体付诸行动,他表示:“我们已经在开始筹划了,这是一个让我们都觉得很有趣的事情,CP3和我在各自的领域都有着很高的人气”要知道,保罗一直很羡慕乔丹,不仅羡慕乔丹的球技,还羡慕他打造的“飞人”商业帝国。保罗说:“无论在哪一方面,迈克尔都是我学习并追赶的目标。”

编辑本段崇拜乔丹

2011年4月13日,保罗承认,他会认真考虑加盟夏洛特山猫这件事情。保罗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是源于对山猫老板,昔日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的崇拜。 而在被问到在自己成为自由球员后,他是否会因为对乔丹的崇拜和喜爱而加盟山猫的时候,保罗并没有否定这样的选择。“很明显,我会去考虑加盟山猫这样的决定。”保罗表示,“当然,现在我的目标是带领黄蜂赢得总冠军奖杯。” 保罗丝毫不隐瞒对乔丹的崇拜和喜爱,他之前也和乔丹本人的品牌有所接触,那时候还是2003年,当时的保罗还并没有进入NBA,就已经得到了乔丹的青睐。 “我们当时一起拍了照片。”保罗回忆那时候和乔丹见面的情景。“在拍摄全队照片的时候,我坐在香农-布朗身边,而中间的座位当时空着,我们都知道乔丹会坐在那里。当乔丹走来坐在那里的时候,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这件事情让我永远无法忘记。” “我和他现在有着深厚的友谊,他就好像是我的导师和密友。”保罗表示,“对于在北卡罗来纳长大的孩子而言,你可能永远无法理解这种感情。” 在谈到保罗是否会在未来加盟山猫的时候,他给出了肯定的答案。“我觉得球员们都会想要和乔丹并肩作战。”保罗说,“除此之外,你还能从谁那里学到更多东西呢?” 保罗给乔丹非常善意的评价。“现在乔丹有了一支球队,这就好像一个孩子有了一个糖果店。”保罗说,“他对此很开心,因为他始终无法离开篮球。”[3]

编辑本段加盟快船

2011年12月15日早上,美国方面传出消息,快船和黄蜂终于就保罗的交易问题达成一致,保罗成为了快船的一员,黄蜂则收获了戈登、阿米努和卡曼以及一个选秀权。[4]

编辑本段各方评价

自我评价

1、“即使到了今天,很多人都是因为我外祖父的关系才认识我。”

2、“只要能帮助球队赢球,什么事我都会去做。” 3、“我想念我的队友们;我想念击败NorthCarolina和Duke的那些日子;我想念第二天去上课的日子;我想念那些整场都在为我欢呼的人们。” 4、“现在这是一门职业了。但你每场比赛前都还会有《小蝴蝶》在你的肚子里。” 5、“我只是很兴奋,上帝给了我这个机会。” 6、“有时球迷们真是过于好了。” 7、“我努力像Steve.Nash那样突入内线,像Jason.Kidd那样传球,像Allen.Iverson那样运球。” 8、“我经常要感谢联盟中那些顶级后卫们,我想我的表现也达到了这个高度。” 9、“我一辈子都要成为一名胜利者。 10、“我不会把所有的事都做得过于华丽。” 11、“很多人都说我是因为我外祖父才进入NBA的。”

他人评价

1.“我敢保证,如果克里斯去打橄榄球的话,一定会是一个出色的四分卫。他打球太聪明了,对传球时机的把握无人能出其左右。如果他在NFL打十年,就可以连续十年成为全明星。”---雷吉布什(NFL新奥尔良圣徒队跑锋) 2.“CP3就是上帝赐给新奥尔良的礼物。我喜欢他的比赛”---Lil Wayne 3.“他还是个小朋友,但在球场上,任何人最好都别惹急了这个小朋友。”---科比 4.“勒布朗曾告诉我CP3有多么出色,终于有一天,我亲眼看到了CP3打球,我才发现勒布朗骗了我!CP3远比勒布朗所描述的好”---Jay-z 5.“我觉得保罗是当今联盟中最好的突破分球手,当然,我更认为他是现在最好的控卫。”哈里斯 1、“五年之内,他将会成为比赛中的最佳控卫。我举双手赞成。” 球迷的标语

2、“他能把球送到任何你想要去的地方,他是一名不可思议的传球手。” 3、“我认为保罗可能是我们所碰上的最佳控卫。” 4、“如果克里斯·保罗在维克森林高中从没有打过一分钟的篮球,维克森林大学仍然是一所很好的学校,因为他来了这个学校。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孩子。” 5、“他不会让自己太过于紧张。他知道每个人说他是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产物,他还是每个星期六都会去修剪草坪。” 6、“他是很久、很久以来我们所见到的最棒的球员。” 7、“Chris就像是一个人在快攻。” 8、“我从没有这样厉害过。” 9、“他是一个斗士。不要被他的风度和小天使般的笑容所迷惑,他是一名安静的刺客。” 10、“他会用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把球传给你,这里面有些与生俱来的因素,那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就好像他一直都在这里一样。” 11、“他在场上和场下都是模范。大部分新秀都认为他们已经什么都会了,但他只听不说。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

媒体评价

NBA官方媒体对克里斯·保罗的评价:“克里斯·保罗又是后卫线上个不错的选择。今天有几个不错的矮个,而保罗的名号应该最响亮。他是个几乎完美的控卫、日趋成熟的领袖,在这些年他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学一年级时力压杜克的鲁奥·邓成为ACC赛区的最佳新秀,并且抢断也排在该赛区第一证明了他的防守上做出的贡献。克里斯被认为是全美顶尖的后卫之一,也已经被美国20岁以下国家队所选中。 疯狂三月夺冠热门维克森林第二轮经过两个加时被西弗吉 保罗

尼亚淘汰,尽管克里斯在第一个加时用长程火炮挽救球队,但是最后时刻他和他的维克森林还是毁灭了。对于年仅19岁的克斯里·保罗来说这次经历将为他今后的NBA征程积蓄更多的经验,用以面对更为变化叵测的大舞台。 有些球探发誓说,克里斯·保罗能在后场做所有的事情,就像过去的超级球星伊塞亚·托马斯,不过实际点也许他会成为下一个肯尼·安德森。可以肯定的是,他至少是个坚实的后场组织者,尽管说保罗的身高连6尺都没到。保罗和达伦·威廉姆斯的竞争将从选秀大会开始,也许保罗的顺位还能提升,因为他的亲和力能有效的推动球队的票房。”在ESPN最近的评价中,克里斯保罗力压其他优秀后卫,是媒体眼中后卫的佼佼者。

达阵的特快达阵

首先我想说一下美式橄榄球NFL的决赛才叫超级碗、、分别为AFC 和NFC的冠军参与、、不是所有的比赛都叫超级碗~嗯嗯

弃踢也就是Punt一般是四档进攻的时候采用,橄榄球规则是四次进攻机会要完成10码所以经常可以看到什么3rd *yard之类的。如果三档还没有得到新的进攻机会也就是完成这10码,通常就会选择弃踢这样对手就得在远处开始进攻,不然的话就会原地转换也就是turnover on down,如果说在任意球区域还可以在4档选择射门,这样进球的话还可以得到3分!

chanllege 就是教练对与裁判的判罚表示不同意,要review.如果教练挑战成功,也就是裁判改判,则这个队不需要消耗一个暂停。反之如果失败就会消耗一个暂停。每一支球队每个半场只有有三个暂停机会。

他跑了12yard以后就拿到了首攻的机会,在那个位置开始新的四攻,这次进攻就是1st 10yard。

希望可以帮助你!~不懂得还可以继续问我

好不容易手打出来的,觉得满意的话就采纳吧!

橄榄球中什么叫不成功达阵?

关于特快达阵

这部**改编自美国著名的橄榄球好手厄尼·戴维斯(Ernie Davis)的生平,他是第一位获得美国大学橄榄球联盟最高奖项海斯曼奖(Heisman Trophy,相当于最有价值球员)的非裔美国人。他在1960和1961年带领锡拉丘兹大学橄榄球队两次获得全国冠军。但他毕业后,未能参加职业橄榄球比赛,因为他被诊断出患有白血病,第二年他就遗憾地告别了人世。 纪念厄尼·戴维斯

身为厄尼·戴维斯的扮演者,罗伯·布朗在采访时流露出对其深深的敬佩之情。“其实在拿到剧本之前,我对他了解并不多,因为以前媒体对他报到并不多。在开机前一个月,导演加里·弗莱德拿了一盒关于厄尼·戴维斯的录像带给我,我才对他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

罗伯·布朗还在亚特兰大见到厄尼的侄子,从他那里了解到厄尼的一些鲜为人知的生平事迹,对此,罗伯深深地受到了触动。所以在表演的时候,罗伯更多的是在寻找厄尼的那种精神和他为人敬佩的本质。“在表演上我一点也没有受到限制,可以凭自己的理解尽兴地表演。一则因为厄尼的英年早逝,了解他的人并不多,二则由于媒体的渲染本来就很少,这也给了我更大的发挥空间。出于对他的尊敬,所有的表演都是我在领悟了他的信念——以在球场上的表现来追求种族平等——之后做出的,我也深深地为他这种精神所感动。”

“更令我受之鞭策的在于他的这种精神对于人们的感召。据我所知,在厄尼的故乡锡拉库兹,他的事迹在所有和我年龄相仿的人群中传为佳话。这些人从他们父辈那里知道厄尼的事迹,然后都以他为榜样。作为他的扮演者,我得承担起责任,对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负责,对厄尼的家人负责,也对他曾经效力过的球队负责。”

尽管厄尼被后人所称道的是他的球技,但这部片子更多的要表现的却是在球技背后他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争取的平等权利。“为了扮演好厄尼·戴维斯,球场上的表演我非常卖力,而对于球技后面那些精神和信念的揣摩我更是下了功夫。我告诉自己,无论是踢球还是其他,我必须认真对待,这样我才会是‘真正的’厄尼·戴维斯”。

一句话评论

这部反映上世纪50、60年代一位黑人体育运动员为消除球场上的种族偏见而不懈奋斗的**,展现了真正的雄性之美。——《综艺》

厄尼·戴维斯身上闪烁是他的拼搏精神,这种可贵的精神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缺乏的,不管顺境还是逆境,我们都应该具有坚强而勇敢的心,去创造一个新的时代。经历了40多年,如同厄尼在许多年前达阵一样,我们看到已经成为美国总统,达阵白宫,证明了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影评家 张思哲

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

没有成功控球,也就是NFL接球成立的标准,不过是TOUCHDOWN,每一个接球,都是这个标准.(接住球,好好拿住,两脚,脚尖也可以都要在界内待一下下,或膝在.要不然就是只要防守的不闯,肯定能成功控球的,这个更要看裁判了.)-这是最主要的.

有的时候,接住了,但落地的时候球出来了,或在空中给闯出来了,或接着球的同时,脚的一小部分已经出界了,或没有机会在界内待一下下,都算TOUCHDOWN不成立.

要注明的是,如果拿好了,两脚落地后裁判没吹哨哨之前球出来了,算FUMBLE

进攻组犯规在先或干扰防守球员.

防守组犯规在先,指的是OFF SIDE这种不可以抵消的,其次的都不算.

没过线或已经出界,没有成功护球,但一开始没看清楚,后来经要求看回放发现的.

艾弗森什么时候坐过牢?为什么?

经典案例参考:前世纪审判——辛普森杀妻案

作 者:陈 伟

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三)公路追捕与刑事起诉

警署审问和抽取血样之后,辛普森得知自己已沦为头号嫌疑罪犯。为了避开新闻媒体的骚扰,他暂时躲在一位律师朋友位于半山腰的神秘豪宅中,开始筹组"梦幻律师队"。辛普森借用橄榄球术语,给自己挂上了球队老板兼指导的头衔。负责协调指挥全队进攻的"四分卫"(Quarterback)角色,由大名鼎鼎的犹太裔律师萨皮罗(Robert Shapiro)担任。他曾出任好莱坞影星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律师。冲锋陷阵的跑锋要职,由著名黑人律师柯克伦(Johnnie Cochran)担任。此公在70年代出任过洛杉矶市副检察长,后来下海开业,成为法律界声望极高的大律师,曾帮助音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打过官司。

萨皮罗律师人脉极广,颇有运筹帷幄之才。他从波士顿请来了著名刑事律师李贝利(Lee Bailey),此公被誉为美国律师界最拔尖的盘诘高手之一;从纽约请来了舍克(Barry Scheck)律师,他是擅长在刑事案中应用DNA证据的头号权威;从阿尔巴尼请来了解剖和法医专家贝登(Michael Baden)博士,他曾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案中担任首席法医。由于辛普森案的管辖权属于加州法院,应用加州法律和司法判例,萨皮罗邀请加州法律专家、加州大学圣塔克拉拉校区法学院院长乌尔曼(Gerald Uelmen)入伙,他曾为"五角大楼文件泄密案"(New York Times Co. v United States,1971)的主角艾尔斯伯格(DanielEllsberg)担任过辩护律师。

阵容如此强大,萨皮罗仍不放心,由于警方涉嫌非法搜查,事关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萨皮罗又说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德肖维奇(Alan Dershowitz)加盟。这位教授曾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哥德伯格(Arthur J. Goldberg,1962-1965任职)的法律助理,是全美声望极高的宪法权威和上诉律师。为了确保胜诉,萨皮罗又叫上康涅狄格州警政厅刑事化验室主任李昌钰(Henry Lee)博士出任专家证人。此公是美籍华裔刑事鉴识专家,以精湛、独特的刑事侦查与证据鉴识技术享誉国际警界,因屡破奇案被媒体誉为"当代福尔摩斯"。此外,辛普森悬赏50万美元巨款,奖励提供破案线索的举报人,并雇佣了几位著名私人刑事侦探调查凶杀案真相。据行家估算,维持"梦幻律师队"正常运作的全部开销,至少应在600万美元上下。

6月17日上午8点,即案发5天后,根据现场血迹化验和DNA测试结果,检方决定立案起诉辛普森。警方要求他在上午10点准时投案自首。此时,"梦幻律师队"中的萨皮罗律师、贝登博士、李昌钰博士等人正在向辛普森了解案情,从他身上采集头发和血液等检验样品。萨皮罗以辛普森情绪低落、心理不稳为理由,请求警方延缓几个小时。上午11时,警方拒绝了延缓的请求,并派出刑警前往神秘豪宅逮捕辛普森。

中午12时左右,当刑警赶到豪宅时,辛普森突然失踪了。临行前,他留下了一封诀别信,信中说:"我与妮克之死毫无关系。我爱她,一直都非常爱他,而且将永远爱她。如果我们之间有什么矛盾的话,那只是我爱她太深。"结尾写道:"请不要为我悲伤,毕竟我一生辉煌,又有好友无数。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眼前这个在人生中迷失方向的人。"下午3时,警方在电视上了公布了辛普森的照片和汽车牌照资料,宣布他是在逃通缉犯。萨皮罗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向媒体宣读了辛普森的诀别信,并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轻生。

那么,辛普森打算远走高飞、畏罪潜逃吗?似乎不太像。当天下午5点56分,警方在加州高速公路上发现了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在长达约6个小时的时间中,他乘坐的越野车一直在洛杉矶市郊徘徊。

据辛普森自己解释,他只是到安葬妮克的墓地去了一趟,悲痛欲绝。驾车司机是辛普森的铁哥们兼队友柯林斯,他一边驾车一边用汽车电话与警方通话,声称辛普森此时躺在后坐,手持,情绪沮丧,如果警方强行截车捕人,辛普森有可能会自杀。

6月17日下午,恰好是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总决赛的第五场,纽约尼克斯队大战休斯顿火箭队。笔者那天球赛看得正来劲儿,没想到,当警方发现了辛普森的越野车后,全美各地电视台突然临时中断节目,画面一律改为现场直播警车跟踪白色野马车的实况,真让人扫兴。这时,辛普森终于开始与警方对话,他同意束手归案,但要求先回趟家,跟没娘的孩子和家人打声招呼。警方担心出人命,便同意了他的请求。这样,白色

1993年的情人节。高中联赛的常规赛还剩1场,肩负着生活和比赛双重压力的艾弗逊疲惫不堪,他需要放松一下,就和几个朋友去了一家叫“环线”的保龄球馆。灾难突然降临了,艾弗逊的人生似乎打上了一个句号。 艾弗森生长在充斥着暴力和毒品的地方,他的朋友也有不少参与其中,然而,他总能避 免被卷入大麻烦之中。当然,这指的是1993年2月14日这个情人节之前。 这件事改变了艾弗逊的一生。那晚之前,艾弗森被认为是弗吉尼亚州的天才球员,并 被视作靠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典范:作为四分卫,他带领橄榄球队夺得州冠军;作为得分后 卫,他带领篮球队夺得分区冠军,并跻身州决赛。 但因为那个晚上,艾弗森走进了监狱。 那天晚上,艾弗森和三个朋友在“环线”保龄球馆与一群白人少年发生争执,并迅速升 级为50多人参与的斗殴。球馆的椅子成为双方的武器。虽然艾弗森两天后率队以69比67战胜 汉普顿队夺得分区冠军,拿到进军AAA级锦标赛入场券,但与此同时,汉普顿警方全面介入了 这起导致三人重伤的斗殴事件。据4位受伤的旁观者证实,的确有一些高中黑人学生参与其 中。 事件发生一周后,艾弗森以场均31.1分、11个篮板和10次助攻入选《DE》杂志的全美 高中篮球第一阵容。但仅过两天,即2月23日,艾弗森就因涉嫌斗殴事件被捕。不过,贝泽高 中仍然允许他参赛,他率队击败了乔·史密斯(1995年NBA状元新秀)领衔的摩利高中。此 后,艾弗森更加勇不可挡,带领橄榄球队夺得州AAA级赛事冠军14周后,他又在篮球场上取得 同样成就。 然而,当喜悦趋于平静时,公众将视线集中到了斗殴事件上。尽管事发录像中没有艾弗 森的身影,尽管他一再声称自己在事件开始前就离开了球馆,尽管受伤的芭芭拉无法确认凶 手,但是,有两位目击者证实,是艾弗森操起椅子打伤了芭芭拉。“上帝呀,球馆的人都认 识我,我怎么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用椅子伤人还满不在乎呢?他们简直是疯了,我怎么会袭 击一个小女孩,我宁愿他们指控我打了一个男人。”艾弗森无助地辩解道。 这起案件在汉普顿区引起了一场有13万人参与的关于种族歧视的大讨论。当地专栏作家 大卫写道:“在此之前,只有马丁·路得·金的遇刺引起过如此大规模的种族问题大讨 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在一起牵涉50多人的斗殴事件后,有4名黑人少年被捕,却没有一个 白人。美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协调员认为:“这太奇怪了,警方在众多参与者中挑出几个黑 人少年,而且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因为当时场面混乱,弗吉尼亚州法院判处他们四人过失伤害罪,但原告方引用内战时期 的法律条款,称艾弗森等人应被判处“聚众滋事致残罪”。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条款设立 的初衷是保护黑人不受白人的伤害。对此,黑人公众普遍认为,如果是白人少年肯定不会被 判入狱,藉此断定主审法官是原告的朋友。但在法庭上有人证实,一群白人少年在离开球馆 时遇到艾弗森一伙,艾弗森很嚣张地挑衅,白人少年说不想惹事,但艾弗森的朋友西蒙冲了 上去。一位球馆工作人员指认,艾弗森用椅子砸伤了自己,还有数位黑人证实,艾弗森是肇 事者之一。“我只有坐在被告席上听他们撒谎。我的意思是,在走进入球馆的一霎那,我就 和那几十个人联系在一起了。”然而,艾弗森的辩解在众多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另外,艾弗森的球星身份也帮了倒忙。作为NIKE训练营的5名MVP之一,他收到了NIKE公 司提供的免费机票,以便能及时参加训练营,但这给了公众极坏的印象:艾弗森无视法律, 甚至有凌驾其上的感觉。因此,指控方引用了NIKE的广告语“JUSTDOIT”,来提请陪审团判 艾弗森的罪名成立。 最终,年仅17年、没有任何犯罪前科的艾弗森在1993年9月8日被判聚众滋事致残罪。主 审法官宣布,判处艾弗森15年监禁,缓期10年执行。这个判决打碎了艾弗森所有的梦想,但 坚韧的他没有放弃:“没有水电没有食物,这些我都能忍受,但我不能接受莫须有的罪名, 我不会就此罢休。”在农场,他的表现很好,当时的守卫比利回忆说:“他明显和其他 不同,他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许多人都认为他受到了不公的审判,包括我在内,但他从来 都不抱怨什么。”而艾弗森在农场就知道:“有很多大学都不会再接受我了,但这也好,让 我清楚怎样才能成功。” 幸运的是,三位律师接受了他的上诉案,最后地方官道格拉斯给予了宽大处理:中学毕 业后才能参加有组织的比赛。另外,还有一个人看到了艾弗森的与众不同之处,她叫苏·兰 波特,她愿意无偿担任艾弗森的家庭教师。在她的帮助下,艾弗森没有拉下课程,她回忆 道:“这比坐牢更严重,幸好他能坚持来上课。他被赋予很多天赋,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出色 的运动员,其实他还是个艺术家、作家和思想家。” 在他假释两年后,弗吉尼亚州法院因证据不足撤销了所有指控,他的档案中也不会有任 何关于此事的记录。教练丹尼斯说:“如果有100个拥有和艾弗森一样天分的孩子,让他们走 和艾弗森相同的道路,我相信没人能挺过来,艾弗森的韧性令人佩服。” “我看到了生活的阴暗面,我不以为耻,这告诉我要抓住机会,很多东西稍纵即逝。我 还懂得了任何时候都要相信自己,要和命运抗争。”艾弗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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